2008-04-07
招标编号:LNDL-2008-HW03
详细内容:
一、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批项目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见附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和“资质要求一览表”(见附件)中有关资质的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资质要求一览表中允许的除外)。
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认可的省级以上机构的鉴定。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
2005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
9、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三、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
1、各潜在投标人可从2008年4月9日14:00起陆续自行在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有提前上网发布的可能,敬请留意)。
2、请于2008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派员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前来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3、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将《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交与本公司财务部,以便登记作为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若未登记将拒收投标文件。
4、不接受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如需要纸制文件请在购买时提出),变更和答疑也在网上通知。
四、截标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提交和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五、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和网站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人: 夏 勇 单 福
电话:010-51953678 51953842
手机:13261011184
传真:010-51953510
邮箱:dc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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