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5
详细内容:
受张家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对张家口市清水河治理三期工程电气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清水河治理三期工程电气设备采购
2、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箱式变电站5套,内含变压器、高压柜等设备,具体设计方案详见图纸;低压配电屏45台,规格:GCS,其中不包括EPS蓄电池柜。
第二标段:柴油发电机组1台,规格:V-260GF一体式260KW;
柴油发电机组1台,规格:V-260GF一体式300KW;
3、招标文件编号:HXZB-2008-00204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其中第一标段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5.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3年以上生产和销售业绩。
5.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6、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第一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明、近三年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9、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第一标段5万元,第二标段1万元。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9:30。
联系人: 夏 勇 单 福
电话:010-51953678 51953842
手机:13261011184
传真:010-51953510
邮箱:dc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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