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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外设计企业在莞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0平米

东莞市外设计企业在莞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0平米

作者:  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1-08  人气: 加入收藏
为加强市外进莞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东莞市建设局近日印发了《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莞设立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及专业技术人员核查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莞设立分支机构,勘察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计企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

  据悉,为保证有关企业达到上述标准,东莞市建设局即将对在莞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网上发出申领《信用管理手册》通知。

  据介绍,本次对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莞设立分支机构的核查,内容包括办公场所类型、场所面积、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脑)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状况(人员的资格证、注册证、劳动合同等)等各个方面。其中,勘察企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计企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一处办公地点只能登记一家企业。核查标准中还要求,办公场所应为在东莞市已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一年的商用综合、办公写字楼,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内的住宅。

(编辑: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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