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有关专业已进行了调整。具体为: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将“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此次调整中未进行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2007年度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栏目更新:小蒲 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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